9月27日,我院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有关单位负责人和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院纪委书记、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基主持会议。
院长孔庆浩结合学院实际,对我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十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程序,加大监督力度;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图书、教材招标采购的监督力度,并由院纪委制定办法;三是今后凡是招标工作均要在纪委备案;四是今年后半年至明年上半年,学校对各院系、各部门机房收入进行审计,进一步规范机房管理工作;五是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对各院系、各单位计划外收入进行规范管理;六是严禁各院系直接与供货商有经济往来;七是严格执行投标公司准入制度;八是审计处结合干部离任审计和年终财务审计,对各部门的财务进行延伸检查;九是进一步扩大参与考察投标企业的人员和范围;十是基建工程继续执行在省招标办招标的基础上,设备采购原则上也实行政府采购。
纪委书记王基从四个方面就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第一,要正确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性。他说,看了教育部编辑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选编》,触目惊心,也很痛惜,感到高校的确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腐败问题;第二,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经费开支要公开透明,重大事项一定要经过集体研究。基建工程、大宗设备、物资、教材、图书采购要严把质量关,要经得起历史推敲,并做到“三严三化”。即: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把投标企业资格审查准入制、严肃招标投标纪律,把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用健全的制度规范行为。第三,治理商业贿赂要抓好“两个重点”即: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第四,要坚持警钟长鸣,确保不出现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注重预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纪委副书记姚展利同志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