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
鉴于原有的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人员变动较大,不利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以德治国”方略,进一步提高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水平,进一步加快学校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的步伐,保证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经校党委二○○五年一月七日会议研究决定,对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人员作出如下调整:
主 任:王兴隆(党委书记)
副主任:孔庆浩(党委副书记、校长)
王汝锋(党委副书记)
委 员:王希谭(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部长)
王奋前(学校办公室主任)
王 基(后勤管理处处长)
牟录贵(教务处处长)
高小飞(学生处处长)
李锋敏(人事处副处长)
何发仓(保卫处处长)
杨海东(团委书记)
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王希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