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手脑并用、创造分析”的办学思想,丰富学校校史馆和培黎展览馆藏品,更好地收集整理宝贵的校史资料,记载学校发展历史、弘扬办学传统、展示办学成就,现向广大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征集原兰州师范专科学校、培黎石油学校和甘肃省幼儿师范学校至今的学校历史资料(物品)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用途
作为学校校史馆和培黎展览馆的展品、档案馆的藏品。
二、征集内容
(一)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资料、文稿、题词、照片、纪念品等。
(二)学校历任领导、教授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照片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如教具、教案、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三)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等。
(四)与路易ž艾黎先生工作、生活、学习有关的各类照片、视频及物件等;以路易ž艾黎、乔治ž何克为主题创作的绘画、雕塑、诗歌、散文、音乐等文艺作品。
(五)学校集体或个人在校内外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先进表彰、奖励的资料、实物。
(六)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如作品、奖杯、纪念品等)。
(七)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凭证(如早期的毕业证、学生证)、毕业照片、纪念册、徽标、印章及其他实物等。
(八)反映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并具有时代特征的资料、实物。
(九)与国内外机构、大学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
(十)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资料和实物以及校友赠送给学校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等。
(十一)学校、学院主持召开的重要学术会议、重要学术活动的文字、音像资料。
(十二)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教学成果、证书、奖章、奖状、奖旗及相关资料。
(十三)专业、学科建设发展,本科、大专、中专教育发展,科学研究工作及实验室建设的相关资料及照片。
(十四)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书籍、报刊、杂志(含学生出版的刊物)。
(十五)其它有校史价值与展览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对于愿意把自己收藏的有关学校的资料、实物等无偿捐赠给学校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以资表彰,捐赠物品所有权归学校,党委宣传部将对征集到的实物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妥善保管,并在校史馆和培黎展览馆展出。
(二)出让购买。愿意将校史资料(物品)出让给学校的,可同党委宣传部联系,双方协商后由学校购买收藏。
(三)在陈展物品与资料时,将注明征集的时间、地点、捐赠人姓名等信息。
(四)若捐赠者行动不便,可电话通知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上门进行物件征集。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为集中征集阶段,此后长期征集。
联系人:宋福
联系电话:0931-7601145
党委宣传部 离退休工作处 档案馆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