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保厅环境监测站4月12日14时对上午11时所取水样的监测结果,城关区、七里河区没有检出苯物质,水质保持稳定。经征求专家意见,市“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从4月12日18时开始,对城关区和七里河区解除应急措施,停止应急拉运送水和瓶装水、灌装水的免费发放。
安宁区从4月12日9时开始,取样点苯指标在国家规定的每升10微克以下,由每升6.66微克降为1.64微克。为了慎重起间,再对15时采集的水样进行复检,若水质稳定,从20时开始,对安宁区解除应急措施,停止应急拉运送水和瓶装水、灌装水的免费发放。
西固区从4月11日13时开始,取样点苯指标监测数据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宜直饮,洗漱、洗衣、洗澡等不受影响。
特此通告。
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故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014年4月12日
(来自中国兰州政府门户网)http://www.lz.gansu.gov.cn/xwzx/tzgg/201404/t20140412_313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