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寒假有关安排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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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本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学校安排,学生于2011116日离校至120日进行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121日开始放寒假,225日、26日开学注册,227日正式上课。教职工116日开始放寒假,225日正式上班。为了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16日至224日学校设总值班(值班电话:白天7601072,夜间7601081),每天由一名校领导带班,专人负责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九点至下午四点,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立即向值班校领导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二、各学院、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本学院、本单位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和参加各种活动时的安全,原则上不组织集体外出旅游等活动。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寒假期间教室、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要做好防盗、防水、防火工作。放假前对本部门的文件、财产进行认真清点,要求入库入柜、妥善保管,办公室内严禁存放现金。各学院要锁好教室、实验室门窗,贴好封条。学生处要对学生宿舍进行清查,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并安排好学生宿舍楼的值班。如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发生各类盗窃案件以及造成学校财产重大损失的,学校对部门负责人要追究相关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学生离校前要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彻底清扫教室、宿舍及办公室的卫生。

四、保卫处在放假前要深入三个校区,对各单位及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留隐患;对放假期间的校园治安保卫工作要做出安排,加强白天值班和夜间巡逻工作,同时配合国际交流处做好外籍教师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继续教育学院和相关学院要做好假期教学面授工作,精心组织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圆满完成授课任务。

六、基建处要督促施工单位管理好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

七、团委要妥善安排和精心组织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八、收发室、门卫、食堂、运输中心、校医院、茶炉房、电工房等部门由所在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请各单位在113日前将值班名单电子版报学校办公室综合科郭贤民。

特此通知

党政办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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