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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纪检监察警示录2017第一辑
来源: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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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纪检监察警示录

----201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专辑

 

近期,驻厅纪检组收集整理教育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主要反映出一些党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漠,责任意识缺失,制度执行不力,纪律观念淡薄,管党治党不严不实。教育系统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抓好理论武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旗帜鲜明,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把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纪检部门要坚守责任担当,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典型案件中深刻反思,把“六项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来坚守,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要保持锲而不舍的精神,认真分析研判新问题、新动向,加大治理,堵塞漏洞。纪检部门在执纪审查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快查快办,通报曝光,严肃问责追责。

“五一”、“端午”双节临近,各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提醒告诫,严禁用公款吃喝、宴请、购买赠送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出入会所,严禁公车私用。

厅党组、驻厅纪检组将结合“明察暗访督察年”活动,适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顶风违纪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一、北京大学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4月14日下午,北京大学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钰峰分别通报了北京大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典型案例。

在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3起典型案例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0人、通报批评2个单位、批评教育15人、问责2人。副校长兼总务长王仰麟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校长兼教务长高松违规受邀参加宴请,对其进行提醒谈话;燕园社区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配备使用车辆等,中心主任张鸿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并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及行政免职处理;印刷厂原厂长郭红勇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部分用于发放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医学部病理学系违反财经纪律,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原主任郑杰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会上还对资源集团原高管巩运明、张永祥、黄琴芳、仇守银、吕景波、叶丽宁私分国有资产,方正集团原高管李友、余丽、李国军、郭旭光等违法犯罪问题,以及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在通报的其他22起违法违纪违规案例中,给予开除党籍14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5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1人。

 

二、兰州大学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4月20日上午,兰州大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兰州大学党委书记袁占亭讲话,校长王乘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钟福国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

在通报的1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对33人进行了处理,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5人,诫勉谈话10人;对一个单位领导班子诫勉谈话。党委委员、校办主任陈文波对校长办公室在公务接待中超次数接待、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酒水消费不明、登记帐不清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张稳刚对其时任校办主任期间校长办公室公务接待酒水消费不明、登记帐不清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党委委员、第二医院党委书记陈卫东存在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财务处对学校有关单位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用审核把关不严,财务处处长安延宏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副院长宋春晖,违规报销聚餐费用,存在公车私用等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违规发放节假日酬金,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张川负主要领导责任,且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附属小学校长王艳军,在操办父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受礼金,且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萃英大酒店违规公款购买礼品赠送客户,萃英大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俊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大会还对发现的其他48起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对5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4人。

 

三、中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处处长谢强公款旅游等问题。

2014年暑期,谢强等人在参加学校组织的走访慰问甘肃、青海贫困生活动期间,先后到甘肃、青海等地多个景点旅游;2015年暑期,谢强等人在参加学校组织的走访慰问甘肃、广西贫困生活动期间,到甘肃、陕西、广西、湖南等地多个景点旅游。谢强等人旅游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费用和景点门票全部用公款报销。2015年初,谢强使用本处“小金库”资金4万元购买购物卡,赠送给校领导和发放给本处工作人员。谢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汉阳区教育局原党委书记李卫平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2月25日下午,李卫平乘坐区教育局公务车参加战友聚会;2016年3月4日中午,乘坐公车参加个人聚餐。在组织审查过程中,其还串通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企图掩盖公车私用的事实。李卫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江汉大学医学院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8月14日至15日,江汉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基础医学部主任邱文洪等4人赴长春参加教学改革研讨会。会后,邱文洪同意参加会议的3名教师赴长白山旅游,并同意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3200元。邱文洪作为带队领导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邱文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省纪委及部分市州通报曝光的教育部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1.兰州新区秦川镇龙西民族小学校长火元文违规送礼、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3月至7月,火元文虚列代课教师工资8000元,用于向资助单位及联谊学校送礼,向教师发放补助及聚餐。火元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兰州新区秦川镇中心校原校长陈新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6年,陈新道将秦川镇中心校铺面租金13.5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维修校舍、支付临时人员工资、发放值班补助等支出。陈新道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陈新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兰州高新区定远镇中心小学校长王建秀违规操办婚庆事宜问题。

2016年10月2日,王建秀为其子操办婚宴,宴请宾客700余人。其中学校同事12人,收受礼金4300元。王建秀向镇纪委报备时,填写婚礼宾客人数为190人,报备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王建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庆阳市镇原县教体局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2015年12月18日中午,该局全民健身中心主任张文艺、干部刘海龙应朋友邀请聚餐饮酒,至下午17时结束,违反了庆阳市“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的规定。张文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天水市二中党支部副书记李崇魏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经查,李崇魏将面积为18平方米的学校党员活动室作为自己的办公用房,超过副科级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李崇魏被诫勉谈话,超标办公用房已腾退。

6.天水市秦安县云山中学校长高祯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5年8月26日,高祯为其子操办“升学宴”,酬谢20多名亲戚和云山中学5名教师,违规收取5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500元。高祯被诫勉谈话,违纪资金已退还。

7.定西市通渭县马营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马营小学违反《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擅自扩大运转经费发放范围,向全校教师发放辅导费共计52640元。其中,在发放2015年度辅导费过程中,虚报套取资金8220元,用于发放部分优秀教师奖金、津贴及电话费补助7550元。校长马玉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定西市安定区东关小学教师高淑萍违规领取支教补助问题。

2015年,高淑萍在葛家岔大营学校支教期间,春季学期未正常到校,秋季学期以生病为由一直未到校上课。支教期满后,大营学校和葛家岔学区隐瞒高淑萍缺勤情况,出具虚假评鉴意见,高淑萍领取支教补助18000元。2016年11月,高淑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领取支教补助予以收缴。

9.陇南市礼县祁山镇九年制学校校长黄永强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6年11月,礼县纪委在明察暗访中发现,黄永强办公室面积21平方米,超出标准12平方米。黄永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陇南市两当县显龙学区原校长赵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3年1月,赵雄在学区统考工作前后2次组织教师在中心学校大灶聚餐,公款报销烟酒费用1438元。赵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武威天祝县幼儿园园长李万兰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

2013年5月18日,李万兰为其子操办婚宴,收受该园30名自行参加婚宴的教职工礼金3900元。2014年10月21日,李万兰为其孙操办“满月宴”,收受该园2名自行参加“满月宴”的教职工礼金400元。李万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万兰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12.张掖市高台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葛发武等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6年4月19日,葛发武与县职业中专11名教师违规接受县少年军校校长翟延永和餐厅承包人邢某某宴请。高台县纪委调查时,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源明,县职业中专党支部书记、副校长陈耕隐瞒事实真相,未如实反映情况。葛发武、翟延永受到警告处分;杨源明、陈耕受到诫勉谈话;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盛学明,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单国成,县职业中专校长王民受到告诫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参与宴请的教职工受到通报批评。

13.白银市教育局副调研员白永锋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问题。

2016年10月16日,白永锋为其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15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100元。白永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责令退还。

14.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翟新文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宴问题。

2016年11月,翟新文分2天为女儿举办婚宴,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51人参加,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6800元。翟新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15.白银市会宁县回民小学原校长牛勇斌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5月27日,会宁县回民小学借庆祝“六一”儿童节之机,给32名教师违规购买夏凉被32条,共计4800元;2013年7月23日至8月1日,牛勇斌借赴福建福州参会之机,到武夷山等景点旅游,违规公款报销旅游费用278.5元。牛勇斌及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牛建勇在发票上审核签字。牛勇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牛建勇被诫勉谈话,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16.白银市会宁县中川中学原校长蔺国微违规报销电话费、购买土特产问题。

2013年11月4日,蔺国微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720元;中川中学为捐赠教学物品的某公司工作人员赠送土特产苦荞茶40盒,共计6680元。蔺国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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