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话
少年司法:如何关爱失足少年?
对话嘉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法庭指导小组组长 张 军
主 持 人:记者 王逸吟
对话背景
金秋九月,又是开学季。孩子们背上书包,在家长们的期盼中,在全社会的关注下,走进了学校,开始了新的校园生活。在成年人眼中,每个孩子都是天使。然而,也有一批“折翼的天使”需要关注,他们因为各种原因走上违法犯罪之路,成为失足少年。
日前,全国法院第六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在河南郑州举行。当前未成年犯罪防控与权益保护的总体态势如何?如何落实新修改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少年审判的有关规定?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在会后独家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法庭指导小组组长张军大法官。
关注他们,拉上一把,他们就是今天和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漠视他们,撒手不管,他们中许多人可能会成为危害社会行为的实施者。
网络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不容忽视
记者: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每一个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都让人痛心疾首。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体态势如何?
张军:在党和国家的亲切关心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趋势得到遏制,犯罪总量下降,但未成年人犯罪成人化、规模化、低龄化的现象一直不容忽视,暴力犯罪、智力犯罪、团伙犯罪增多,涉及领域广泛,作案方式也日趋多样。
其中尤为突出的是,网络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些青少年受网络不良信息毒害而沦为罪犯,甚至已经出现了“网络帮派”的新动向,有人把这形容为“网上结成帮会,网下聚集犯罪”,这一青少年犯罪的新模式,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城镇闲散少年和农村留守少年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群体。我国目前有3亿多青少年,其中城镇闲散青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巨大,他们正处于人生的关键路口。关注他们,拉上一把,他们就是今天和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漠视他们,撒手不管,他们中许多人可能会成为危害社会行为的实施者。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把这些人作为关爱和管教行动的重点。
记者:我国已经进入了“诉讼爆炸”的时代,每年法院受理的案件超过千万件,这其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只占很少一部分。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大局中,您怎么为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定位?
张军:不能仅仅从案件数量来看待少年审判工作。有人说,少年法庭工作是特殊的希望工程,我完全赞同。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虽然人口众多,青少年群体巨大,但每一个人都不多余,每一个人都不应掉队,能够多挽救一个青少年,对他的家庭、对他所在的社区、对我们的社会都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当前我国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独生子女成为未成年人的主体,“倒金字塔”型家庭结构更趋普遍。一个孩子出了问题,对社会虽然是亿万分之一的损失,但对一个乃至几个家庭而言,则是希望破灭,幸福不再。
因此,少年法庭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连接无数家庭、融入整体社会的心的桥梁,情的纽带;是家庭幸福的建设工程,是社会和谐的保障机制。加强和改进少年法庭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与服务,预防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其重要的
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怎样估计也不会过高。
来自:光明日报2012年9月19日 编辑:宣传部理论宣教科